第六章 这个工作不靠谱(1 / 2)

就见那个男人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先前那个让同伙小心苟小甜的赶忙上前一步将他扶起。

苟小甜其实也想站起来,但是现两只脚都扭了,还挺严重的,其中一只脚肿的跟馒头也差不了多少。

这个被称作‘老大’的人穿着明显比前面这仨好出许多,样貌也强了不少。

前面这几个刚才说过话的都是粗布麻衣打扮,脚上套着飞边儿了的草鞋,其中两个壮实一点的满脸胡须横七竖八的不说,还尽是横肉,另外一个瘦一点的就是……怎么说呢?淫贼什么样,他就什么样,长得特别标准,两撇小胡子稀稀疏疏耷拉到嘴角边,头髻上还插着个狗尾巴草,扶着他们‘老大’起来的就是这个人。

苟小甜再一细打量那个‘老大’,虽然也是麻布的衣服,料子却是新的,脚上穿的也不是草鞋,头梳的整整齐齐,再仔细向脸看去,怎么……还有些眼熟呢?

而且,那个‘老大’也正在打量她。

两人眼中同时闪过一丝了然——同志啊!

错不了了,那人肯定就是杨简。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杨简穿越到那人身上的缘故,本来苟小甜看着那人只有三分像,再看一眼又更像了一些。她忽然想到,自己在原来的世界里看见的杨简,与在时空变异管理局时没什么不同,难道说他们穿越以后样貌会慢慢有所变化?可是别人不会觉得奇怪么?

事实是,那三个男人真就没对杨简产生任何质疑,包括那个小男孩,也没对苟小甜产生质疑。

这时苟小甜又意识到一个问题,眼前是什么情况?她喝的那什么液态彩虹时候可没有眼下这些讯息啊!

正这么想着,手腕上忽然传来一丝脉动,低头一看,右手原来带着的那个紫色手环不见了,只在手掌下有一条细细的约有半寸长短的紫色暗纹,不仔细观察的话,特别容易让人以为那只是一道毛细血管的纹路。

那种异动脉冲感过后,紧接着苟小甜的脑海中便有许多讯息涌现出来,然后她就对眼下情况有了了然。

她现在的身份,名字叫做阿琴,是个刚及笄的少女,也就是刚年满十五。

阿琴小时候曾跟着个据说祖上都是周天子宫廷乐师的老头学了几年丝桐——就是古琴,阿琴这个名字也是这老头给取的。老头当年从贩卖奴隶的人手中买下了当时只有六岁的阿琴,悉心栽培几年,阿琴十三岁时候,老头便将她送给了魏国公子假,没过多长时间,又被公子假送给了赵国使节。随着这个使节去了赵国的阿琴,又过了没有多久,便被这个使节以五百金的价钱卖给了一个正在赵国采买奴仆的燕国商贾。

当时赵国正与秦国打的水深火热,也就是阿琴刚被燕国商贾买走的不久之前,秦国大将樊於期在一场战役里败给了赵国名将李牧。

阿琴于是随着这个燕国商贾回到了燕国国都——葪城。

商贾名叫宇贾,是个十分机敏的商人。阿琴刚到葪城时,宇贾的房舍还是个三进的宅院,二年以后,这个宇贾也不知做了什么买卖,又在葪城靠近大桉山的地方盖了一座更加宽敞奢华的府邸。

宇贾三十初头,家中没有女眷,只有一个儿子,今年六岁,叫做燕执。 阿琴自从被宇贾买来之后就被安排在他这个儿子身边当个婢子,顺便教一教这个小公子抚弄丝桐与识字。

那时没有教习先生,一般人家,即使是有钱,不是什么权贵雅士的氏族身份,也很少有重视孩子教育问题的。一个战国,食不果腹的人千千万万,温饱不愁、有屋有田已经是大多数人类的最高要求了,遑不要论什么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谈天论地、研究合纵还是连横,那都是名门望族与狂人妄人们吃饱了没事闲的才干的事。

所以这个宇贾给儿子找了个不但识字还会弹奏丝桐的阿琴来,在当下,都已经算很有先进思想的豪爹了。

阿琴成日最大的任务就是陪伴燕执,恰这一日天朗气清,阿琴陪着燕执在两个家奴的看护下去大桉山中游玩,不想山清水秀间竟遇见了这么一伙儿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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