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庄生晓梦(6)(2 / 2)

偶尔,庄毅会问起许暖。

顺子如实相告,她很安分地待在家里。

庄毅问,待在家都干些什么?

顺子说,学习。

庄毅笑笑,还真刻苦。

顺子说,她毕业后想做记者。

庄毅一愣,说,她想多了。

他吩咐顺子,这段日子,马路回了新安城,我手头事儿多,你多去看着。

顺子想说,老板你不是不敢去了吧?但又觉得,还是算了,自己还是别这么嘴贱了。加薪、年终奖什么的,不能让自己的嘴给毁了。

于是,顺子就多去看着了。

许暖的态度依然不冷不热。

有时候,赵小熊也会疯疯癫癫地跑过来找许暖,手里牵着蹦蹦跳跳的许蝶。

看到顺子在这里,赵小熊就会抢他的烟抽,因为许暖一直不让他吸烟。许暖不让他抽烟,他也就听她的话。即使是傻了,潜意识里他也总觉得许暖之于自己与其他人不同。

顺子就为了捍卫自己的烟跟赵小熊展开了殊死搏斗。有时候,赵小熊会没轻没重,伤到顺子。顺子就嗷嗷地叫,许暖,你不来管管你的赵小熊!

这时候,许暖就会恍惚,看着他们俩发呆。赵小熊是傻的,不记得四年前顺子他们给他的伤害了;而顺子,也一定是忘记了四年前的事情,才会和赵小熊这么厮混成一团。

时间难道真的是这世界上最好的药?

许暖回过神来,为了制止赵小熊对顺子的摧残,给他拿出好吃的来。赵小熊见到吃的,就抛开了顺子,傻笑着,吧唧吧唧毫不客气地吃得那叫一个欢畅。

他现在的样子总让许暖想起孟谨诚来。

如果当初,孟谨诚不失踪,自己不逃离桃花寨子,那么,现在的自己已经是他的妻子了吧。而自己,或许会一辈子都忘不掉孟古;而他,却也是这个世界上,自己最不应该爱的人。

赵小熊常常会对许暖说一句话,他说,我……我感觉……我……我总是在……在想一个……个人。然后,他就一直看着许暖,像是在很深很深地思考着什么。

其实,他想说,许暖,我感觉我以前一定有一个很爱的女孩。可是,我把她忘记了。但是她一直会在我的脑子里出现,虽然我记不得她是谁。

只是,他的脑袋不再灵光,再多的心事只能心里清楚,永远再难用语言来准确无误地表露出来。

许暖就愣愣地看着赵小熊,满心酸涩地看着他脸上已经被岁月隐去了的伤疤,笑笑,说,你感觉错了。

许蝶现在已经五岁了,上幼儿园中班,每天跟在赵小熊屁股后面喊小叔。大多数时间他们俩留在庄毅身边,所以,许蝶也极爱她的庄叔叔。对于庄毅来说,许蝶是个神奇的存在。他一个大男人,看着这个小家伙从一个小奶娃变成了蹦蹦跳跳的小女孩,家里从满院的尿布,变成了满院的城堡秋千……一种奇妙的亲情在日渐滋生,挡不住,斩不断。

庄毅每逢周末都会安排顺子或者马路陪同他们来看许暖。

许暖看着许蝶和赵小熊就会发呆,想起当初的自己,在山明水秀的桃花寨子里,也是这样跟在孟谨诚的屁股后面喊小叔。

生命总会在某一处,有着惊人的相似。

许蝶的名字也是庄毅给的。庄毅不喜欢她以前的名字,叫什么“细细”。不是“阮阮”就是“细细”,听着不知道多土多别扭。于是,在送给许暖名字时,顺口送给了许蝶一个名字。

顺子说,老板,你这是春节大酬宾,欢乐大派送吧,买一赠一啊。

春节大酬宾的庄毅,唯独没有给赵小熊更换名字。当然,如果赵小熊的名字是叫“赵熊熊”的话,他一定会给改掉的。

这辈子,他最痛恨的就是叠字。他身边的人,除了那个叫“赵赵”的女人,没有一个人的名字是叠字的。

〔11〕

赵赵是春兰街纽斯塔夜总会最年轻的妈妈桑,也是整条春兰街上最年轻最有名的妈妈桑。

赵赵是个八面玲珑的女子,用顺子的话来形容,她整天腰肢款摆得那叫一个山路十八弯,对着客人露着小牙齿笑得那叫一行白鹭上青天。

纽斯塔的台前老板姓冯,背后老板是庄毅。这是庄毅的灰色生意。他不希望别人提起他的时候,总是想起情色场所,他可不想做情色帝国的霸王,毕竟他不是《花花公子》家的老板爹。所以,他所涉足的娱乐场所的生意,都有人在台前幕后替他操劳。

赵赵喜欢庄毅。

这种喜欢,用赵赵的话说,就像是命中注定一样。当她第一次在春兰街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只那么一眼,她就喜欢上他了。

那么纯粹,那么不可理喻。

那时,她只不过是初到纽斯塔的坐台小姐,欢场上卖弄风情,早已忘记了世间情爱,更不知晓,眼前的男子是自己的老板。

那天的庄毅,闲来无事,单独一个人出来走走路,散散心,走着走着就来到了春兰街的纽斯塔娱乐城外。下午的娱乐城墙壁上斑驳着日光,那些属于夜里的狂欢和疯狂,似乎与这种苍凉无关。

不同于往日的鲜衣怒马,那天,庄毅穿着象牙白的衬衫。优良的质地,上面翻腾着淡淡的云纹,苍白而寂寞,让他看起来如同由时空罅隙中走来,白云舒卷在他的衣衫上,空灵得像一个古人。

而赵赵那天正走在上班的路上,海藻一样绵密的卷发,精致而灵秀的脸庞,宽松的衣摆,如同江南水乡温柔的流水一样。

他们擦肩而过,庄毅对她微微一笑。

那天庄毅一定心情很好,他笑起来,眼底盛满了明媚的光影纹路。那一刻,在他纯白的一笑里,赵赵仿佛听到了天使在歌唱的声音。

那感觉就像一个千帆过尽的女子,终于在这茫茫红尘辗转之中,遇到了自己几生几世之前就已经命中注定的男子。

然后,一眼千年。

后来,赵赵才知道,这个男人不是常人,他是这座城市里最年轻的富豪,和他的名字连在一起的女人,不是名媛就是女明星,多得如同用青草串起来的蚂蚱。

再后来,她知道了,这个男人竟是她们店的幕后大老板。

可是,她依然爱上了他,爱得唐突,爱得沉痛,爱得毫无道理。

他仿佛是上苍赐予她的毒药,她明知道是致命的,可偏偏却要含笑吞下。

开始,庄毅并不知晓这个叫赵赵的女子对自己爱到了五脏六腑俱沸,他以为她不过是欢场上的一个卖弄风情、耍着小手段向有钱男人索取一些恩惠的女子而已。

所以,每一次,当赵赵对着他笑得如春睡中的海棠时,他如果心情好的话,也会配合一下,同她逢场作戏。

直到有一天,赵赵从身后抱住他,海藻般的长发贴在他坚实的后背上,说,庄毅,怎么办?我爱上你了。她说这话的时候,一滴眼泪落了下来,落在了他的肩膀上,沾湿了他的衬衫。

那一刻,他才知道,眼前的女人,似乎真的对自己动了真心。

那一天,他解开了她扣在自己胸前的双手,笑笑,分寸拿捏得让赵赵心碎不已,他说,赵赵,你那么聪明,应该知道,爱情这东西,太奢侈了,我们这些人,玩得起赛车,玩得起游艇,玩得起飞机,唯独玩不起爱情。

赵赵愣愣地看着他,失望,心疼,可是转瞬,她又大笑,说,庄总,你可真禁不住开玩笑啊,逗你呢!

庄毅也笑,说,那就好。

是不是真的好,赵赵自己心里清楚。

庄毅的心里也清楚。

那条叫阿诺的忠诚的狼犬曾给他挡过子弹,而这个叫赵赵的女人也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里,挺身挡住了一把刺向他的利刃——没有一丝犹豫,如同赴一场甜蜜的约会一样去赴死,那般从容。

当时的她,倒在血泊里,直到昏厥,那双黝黑的眸子都不曾闭上,一直深深地望着他。那眼神里有太多的悲哀和眷恋,让庄毅不敢细看。

赵赵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庄毅陪在她身边。医生在救护车里给她做了简单的抢救,赵赵的肺部严重穿孔。她在疼痛的刺激下偶尔清醒的那一刹那,突然握住了庄毅的手,声音闷吞地含在喉咙中,但是庄毅听得懂。她在说,庄毅,我没骗你,我也不能……再骗自己了……我是真的喜欢你,我怕我……死了,就再也没机会告诉你了……我喜欢你……是真的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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